國內環保相關法規的認證

  • 本公司所販賣之機車,均符合政府公告之「汙染及噪音法規」、「車輛型式安全審驗認證」及「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」...,所有的污染、噪音、安全審驗之控制零件皆符合法規之要求。
  •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(環保)結合內政部警政署(警察)及交通部(監理)等相關機關建置 「環、警、監聯合稽查」機制,依相關法令針對不當改裝行為之車輛,加強取締。
  • 一、法令依據
    (一)影響行車安全: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後段之規定「擅自增、減、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」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,800元以下罰鍰。
    (二)製造噪音: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 項第3款規定「拆除消音器,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」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,000元以上24,000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禁止其駕駛。
  • 二、取締標準
    (一)對機車改裝排氣管之車輛進行攔檢,機車排氣管尾管朝上,經實地檢測確有影響後方騎士或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,始依違反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開單舉發。
    (二)車輛因老舊或其他原因更換排氣管,排氣管不高翹,尾管水平,不會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,亦不會被列為取締對象(並不限用原廠)。
    (三)另外改裝排氣管未安裝防燙隔熱裝置或拆除消音器都屬違規行為。
    (四)其他如有燈光(包含非法改裝HID頭燈及不合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尾燈、煞車燈、方向燈…等等)、號牌架、擋泥板拆除、改把手、無照後鏡…等不符規定行為者,視實際情況取締。
    (五)噪音部分以攔檢地點之環境音量做為基準,並對遭攔停之改裝車輛進行噪音檢測,環保局所量測之噪音值,係用以評量機動車輛所產生之噪音是否將對環境安寧有所影響,如檢測音量大於現場環境音量10分貝以上,即將檢測數值供予現場員警做為取締參考。
  • 安東貿易在此聲明請勿使用非法元件改裝,以免觸犯相關之交通法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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